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
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452036029004
二、适用范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五、受理机构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六、决定机构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5年以上)。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以上情况以外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 原件 | 1 | 纸质 | 有用人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
2 | 《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审核表》、具有养老金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核定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核定部门公章 |
3 | 《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 复印件 | 1 | 纸质 | 需加盖核定部门公章 |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受理(即时)
↓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初审(2个工作日)
↓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复核(1个工作日)
↓
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费用核定(1个工作日)
↓
在职转退休
(1个工作日;需一次性补缴的,缴费足额到账后1个工作日)
↓
结果反馈(即时)
(二)办理程序
1.受理。参保单位或个人提出在职转退休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初审。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初审,并录入信息。
3.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复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录入信息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复核。
4.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费用核定。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或在职期间以住院医疗保险或单建统筹基金方式参保但选择以统账结合方式退休的,进行一次性补缴费用核定,出具《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通知单》。
5. 在职转退休。达到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或不足年限但已足额缴纳一次性补缴费用的,予以办理在职转退休。
6.结果反馈。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36 号
(二)电话咨询
1.百色市政府热线:0776-12345
2.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管理科:0776-2826538 待遇管理科:0776-2826718
定点管理科:0776-2826738 城乡医保科:0776-2826318
(三)网上咨询
1.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
2.关注“百色医保”微信公众号。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百色市医疗保障局
(二)电话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776-2823138
(三)网上监督投诉
电子邮箱:bsyb01@163.com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36号一楼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36号一楼
2.电话查询
参保管理科:0776-2826538 待遇管理科:0776-2826718
定点管理科:0776-2826738 城乡医保科:0776-2826318
3.网上查询
窗口办理的: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网上办理的: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经办服务大厅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36号一楼
2.电话查询
参保管理科:0776-2826538 待遇管理科:0776-2826718
定点管理科:0776-2826738 城乡医保科:0776-2826318
3.网上查询
窗口办理的: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网上办理的: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申请表
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编号: | 填报日期: | 年 月日 | ||||||
序号 | 个人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参加工作时间 | 退休时间 | 月基本养老金(元) | 备注 | |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 |||||||||
说明: 1.单位编号和个人编号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编号(灵活就业人员不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编号); 2.需提供:(1)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材料(《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审核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收复印件1份); (2)视同缴费年限材料(《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本表一式一份,经办机构留存。 | |||||||||
申请表(填写示范文本)
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编号: | 填报日期: | 2019年 9 月 26 日 | |||||
序号 | 个人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参加工作时间 | 退休时间 | 月基本养老金(元) | 备注 |
1 | 12345678 | 张三 | 男 | 45010X19XXXXXX0021 | 19880201 | 2017.4 | 3333 | |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张三 联系电话: 1774586XXXX | ||||||||
说明: 1.单位编号和个人编号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编号(灵活就业人员不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编号); 2.需提供:(1)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材料(《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审核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收复印件1份); (2)视同缴费年限材料(《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本表一式一份,经办机构留存。 | ||||||||
常见错误示例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中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
2.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参保人未提供《企业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我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了但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不足25年的,应该怎么补缴?
答:经过核定后,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年,或其中实际缴费不足5年的,可以办理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补缴基数为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费率按补缴时当年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执行。
2.我之前是以“住院医疗保险”或“单建统筹基金”退休的,现在想改为“统账结合”,还能改吗?
答:医保退休后不能变更参保缴费档次。
3.我之前已经办完医保退休了,但是现在突然想起在其他统筹区还有一段医保缴费年限没有转移,还可以办理吗?
答:医保退休后不能办理医保关系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