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服务指南

2023-01-01

452036029003

乡居民参保登记

服务指南


2022年12月31日发布

2023年1月1日实施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发   布


一、事项编码

452036029003

二、适用范围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然人

三、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人社部发〔201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5号)。

五、受理机构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六、决定机构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的:(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2)无广西户籍和非统筹地区户籍人员,持居住证的城乡居民。(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广西户籍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4)符合《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的港澳台居民。(5)符合《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在统筹区内居住但未就业的外国人。(6)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29号)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灵活就业人员。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2

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护照

复印件

1

纸质


3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或《台湾居民定居证》

复印件

1

纸质

符合参保登记的未就业港澳台人员

提供

4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复印件

1

纸质

符合参保登记的未就业外国人提供

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

原件

1

纸质

需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或在校学生自行办理的提供

6

入学通知书

复印件

1

纸质

需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学生自行办理的提供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受理(即时)

业务经办(即时)

业务复核(即时)

结果反馈(即时)


(二)办理程序

1.受理。人员提出参保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2.业务经办。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

3.业务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和录入信息进行复核。

4.结果反馈。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办结。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二)电话咨询

0776-2826538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百色市医疗保障局

(二)电话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776-2823138

(三)网上监督投诉

电子邮箱:bsyb01@163.com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36号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

    0776-2826538

3.网上查询

    窗口办理的: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网上办理的: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百色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

    0776-2826538

3.网上查询

    窗口办理的: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网上办理的: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申请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民族


家庭住址


参保社区(村委)(如变更参保单位的请填写变更后的单位)


人员类别

(在相应的选项后面打“√”)

普通人员


城乡低保对象


城乡特困人员


孤儿


事实无抚养儿童


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低收入家庭18-60周岁成员


城镇重度残疾人


农村非重度残疾人


农村一二残疾人

(重度)


脱贫不稳定人口


边缘易致贫人口


突发严重困难户


返贫致贫人口


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计生

特殊家庭等


城镇三四级残疾人


业务办理

须知

1.办理新参保、续保业务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在户籍地参保的,还需提供参保地居住证。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每年的9月至12月缴纳下一年度费用。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3.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只需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其中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照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4.城乡居民参保后,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各网点进行缴费。

我承诺已认真阅读以上《业务办理须知》,如实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依照《业务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仅由医保经办机构各留存。

2.特殊人员类别身份认定以相关部门出具的名单为准。

申请表(填写示范文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登记日期: 2022年5月2日

姓名

张三

性别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50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130XXXXXXX

户籍所在地

广西南宁市

民族

壮族

家庭住址

广西南宁市悦宾路X号

参保社区(村委)(如变更参保单位的请填写变更后的单位)

金湖社区

人员类别

(在相应的

选项后面打“√”)

普通人员

城乡低保对象


城乡特困人员


孤儿


事实无抚养儿童


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低收入家庭18-60周岁成员


城镇重度残疾人


农村非重度残疾人


农村一二残疾人

(重度)


脱贫不稳定人口


边缘易致贫人口


突发严重困难户


返贫致贫人口


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计生特殊家庭等


城镇三四级残疾人


业务办理

须知

1.办理新参保、续保业务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在户籍地参保的,还需提供参保地居住证。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每年的9月至12月缴纳下一年度费用。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3.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只需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其中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照普通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4.城乡居民参保后,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各网点进行缴费。

我承诺已认真阅读以上《业务办理须知》,如实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依照《业务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签名:张三

                                                        2022年5 月2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仅由医保经办机构各留存。

2. 特殊人员类别身份认定以相关部门出具的名单为准。

常见错误示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未正确填写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1.问:我刚从单位辞职,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但是不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有其他选择吗?

答:您可以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问: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港澳台人员提交材料如下: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或《台湾居民定居证》。外国人提交材料如下: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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