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费每年都交,可是每年的交费标准都不一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什么要年年涨呢?

2021-04-26

答:

    原因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是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文件规定执行的。

        每年国家都会根据上年度医疗保险的支出情况,确定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了减轻广西居民的缴费负担,广西执行的是比全国标准低一档的筹资标准。2020年,广西明确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原因二国家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随着个人缴费提高不断增加。

        自建立新农合制度起,国家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1:2的比例逐年递增每位参保居民的财政补助,2019年国家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达520元/人。有人说,那不如干脆国家财政全部兜底,不要老百姓交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居民自己出钱,政府难道负担不起吗?首先,2018年国家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就已经达到6200亿元,想全部靠财政兜底,财政的负担太重无法承受。其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不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免费派发的社会福利,我们个人也是有缴费义务的。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就容易造成“医保钱是国家给的,不花完就亏了”的现象,从而导致医保基金的浪费。所以,要适当增加个人缴费,体现个人责任。

   原因三:这是提高参保居民待遇享受标准的需要。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以来,逐步扩大了待遇享受范围。比如将肾病的透析、精神病的治疗等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纳入报销目录内药品也从最初的1000多种扩大到6000多种,并且此后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了药品目录;还把高血压、糖尿病等29种慢性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管理。待遇的提升,支出的扩大,当然需要增加人均缴费和国家补助才能维持收支平衡,医保制度才有可持续性。

        有些村干部问,为什么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保?每年筹资的压力很大。医疗保险是一种预期性保险,如果身强力壮的人不参保,只有年老体弱的人才参保,医保基金是支撑不住的,这种医保制度不可持续。只有最大限度地扩大参保范围,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致贫。近年来,我们碰到一些没有缴费参保的居民,突然生了病却没法报销,导致因病致贫,他们都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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